一、出台背景
随着人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的期望不断提升,乐清市房屋室内装修装饰活动日益频繁且备受关注,而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却层出不穷,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维护相邻权人合法权益,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温政办〔2025〕2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乐清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装饰装修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各方责任,规范监管流程,确保装饰装修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3.《关于加强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温政办〔2025〕20 号)
三、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无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但排除抢险救灾、临时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二层及以下)。
2.告知登记制度
分类管理: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负责登记,未实施物业的由乡镇(街道)或村(社)承接,集体土地装修鼓励主动告知登记。
信息录入:通过 “房屋装饰装修信息管理系统” 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包括 “房屋建筑码” 打印张贴、扫码上传施工信息等。
3.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住建、信访、司法、资规、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的权责边界。
4.物业服务企业与主体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需与装修人签订管理协议、巡查施工行为,发现违法线索 5 个工作日内报告,并可依据《管理规约》采取限制措施。
装修人:为房屋装饰装修活动的安全责任人,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装修企业,自行装修需承担同等安全责任;
装修企业和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要求落实好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监督执法机制
联动处置:建立《行政执法清单》,明确 23 类违法行为的查处流程和处罚标准。
整改流程:涉及结构破坏的,需依次完成鉴定、设计、施工、验收四个环节,确保房屋安全合格。
四、政策创新
本政策在机制方面进行了以下创新:
1.信息化管理机制:通过构建房屋装饰装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装修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安全闭环管理。
2.信访调解机制:乡镇(街道)牵头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加强装修纠纷的源头化解和联合调解。
五、注意事项
1.区分违约与违法:对于违反《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如施工时间违规、垃圾乱堆放),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约定采取管理措施。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如砸承重墙),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及时上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2.资质合规:装饰装修与设计企业不得超资质承揽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安全生产负责。
六、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5年10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解读机关: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周朝晖
联系方式:0577-62585662